离婚后户口没迁走拆迁有补偿吗
离婚后户口没迁走拆迁有补偿吗,说起拆迁,不少拆迁户肯定最关心的就是拆迁款,正常的婚姻关系拆迁款肯定事没有问题的,如果离婚了但户口没迁走呢,有没有补偿呢,下面就来了解一下。
离婚后户口没迁走拆迁有补偿吗1
一、离婚后户口没迁出拆迁有补偿吗
各地关于拆迁安置补偿的规定不一样,需要具体情况具体分析,还要结合离婚时的财产分割约定(离婚协议)综合考虑。
关于拆迁补偿总的原则是:
1、一般拆迁不以户口为准;
2、被拆迁房屋是否有产权证,如没有,是否有规划部门批准的临时建筑批准文件而且没有过期;
3、是否还住在原拆迁房屋内,并且没有其它住房,如符合以上情况,在有些城市可以适当考虑作为被拆迁人适当安置;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六条
房屋征收部门与被征收人在征收补偿方案确定的签约期限内达不成补偿协议,或者被征收房屋所有权人不明确的,由房屋征收部门报请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依照本条例的规定,按照征收补偿方案作出补偿决定,并在房屋征收范围内予以公告。补偿决定应当公平,包括本条例第二十五条第一款规定的有关补偿协议的事项。被征收人对补偿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依法提起行政诉讼。
二、拆迁补偿标准
(一)房屋拆迁补偿计算标准
(1)房屋拆迁货币补偿=合法拥有房产评估价格+房屋装修装饰商定补偿金额(或经评估确定的房屋装修装饰补偿金额)
(2)房屋拆迁补偿差价=合法拥有房产评估价格+房屋装修装饰商定补偿金额或经评估确定的房屋装修装饰补偿金额)—被拆迁人获得调换产权的房屋的评估价格
(二)房屋拆迁安置费计算标准
(被拆迁人或承租人)房屋拆迁安置费=搬迁补助费+没有提供周转房情况下的临时安置补助费+超过过渡期限的临时安置补助费+非住宅房屋因停产、停业造成的损失赔偿费。
注:
1、如果拆迁人提供周转房且拆迁房屋使用人居住,则公式第二项补助费为0;
2、如果拆迁房屋属住宅房屋,则公式第四项赔偿费为0;
3、被拆迁人获得补偿,表明该房屋由其自用。
离婚后户口没迁走拆迁有补偿吗2
我们先看下,网友们的普遍看法。
有人认为钱不应该拿,因为明显这个拆迁款是因为老婆身份才发的,但是也有人认为主要是看政策,比如就是依据人头给的,那么你肯定就有。
到底法律上如何规定的呢?拆迁是按面积还是按户口?
首先各地的拆迁政策还是有一定区别的。法律层面上也是依据什么性质的拆迁有关。也就是集体土地上的房屋征收,国有土地房屋征收,农村土地征收所面临的政策本身就有区别,大致上一般拆迁都是依据面积或者户口来赔偿。
面积不用我多说,如果房子本来就是男方婚前个人财产,也就是女方嫁过来之前,房子已经存在,那么不管女方户口在哪里,怎么拆迁,明显都和女方没有任何关系。
但是如果是依据户口,一般来说这通常出现在集体土地上房屋征收和农村土地征收上。
比如集体土地,因为户口会决定是不是农村集体组织成员,而安置补偿费就和是否是集体组织成员有关,农村集体土地征收户口在,拆迁能分钱
根据规定,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委员会、村民小组,可以依照法律规定的民主议定程序,决定在本集体经济组织内部分配已经收到的土地补偿费。征地补偿安置方案确定时已经具有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的人,请求支付相应份额的,应予支持。
你可以简单理解成,怎么分配大家一起商量,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也就是户口本上的人要求分到钱,法律上是支持的.。
但是如果是国有土地上的房子,就是你这个房子值多少钱,我给多少,至于你房子几个人住没有任何关系。
所以如果提问涉及到的是农村拆迁集体土地政策,那么重点是户口还在本村,那么理所当然会获取到属于自己在本村应该获取到的安置补偿费。
因为这笔钱是村上根据本村村民身份给付的,而不是和这个人的有没有继续在本村生活来决定的。
甚至根据法律规定,该离婚后没拿走户口的人再婚也是如此,法律上,只要对方在再婚后并没有再次分配到承包地也没有分配到土地补偿费,那么就应该认定其还有所在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资格。也就是说,如果是房屋面积,那么这个房子是谁的就赔偿给谁,如果是户口,更是只要的确是本村村民就应该获取到,因为对方的户口并没有拿走。
关于离婚后户口是否迁走,一定要提前约定。在这里也许还有人疑问,如果离婚后比如男方就是不想女方户口继续在自己户口本上呢。有没有办法让女方强行迁走户口,这点法律上还真没强行规定,所以个人提醒,有这个打算,提前约束在离婚协议上,或者起诉离婚的时候,提出来实现在判决书上。
这样如果一方不执行,也可以直接拿着判决书或者调解书去派出所直接把对方户口迁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