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劳动仲裁网上可以申请吗
劳动仲裁网上可以申请吗,当出现劳动争议的时候,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解决不了一般都会申请劳动仲裁,申请劳动仲裁也需要一定的前提条件。为大家分享劳动仲裁网上可以申请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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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事人是不可以在网上进行劳动仲裁的申请的。申请仲裁是需要提交书面的仲裁申请书的、仲裁申请书副本以及相关的证据材料这些,所以当事人一般需要直接到有管辖权的仲裁委员会来申请。而且当事人可以委托代理人参加仲裁活动。
法律分析
劳动仲裁申诉书中应载明以下事项:申诉人姓名、地址、法定代表人名称、职务;被诉人名称、地址、法定代表人姓名、职务;申诉的事项、理由和要求;证据、证人姓名和地址。
如果当事人由代理人代为申诉,须同时提供授权委托书,以证明代理人的资格和代理权限。如是委托诉讼代理人包括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当事人的近亲属或者工作人员;当事人所在社区、单位以及有关社会团体推荐的公民。
这里有特殊情形不能作为诉讼代理人,即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可能损害被代理人利益的人以及人民法院认为不宜作诉讼代理人的人,不能作为诉讼代理人。委托他人参加仲裁活动,应当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交有委托人签名或者盖章的委托书,委托书应当载明委托事项和权限。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
第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的下列劳动争议,适用本法:
(一)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
(二)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
(三)因除名、辞退和辞职、离职发生的争议;
(四)因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福利、培训以及劳动保护发生的争议;
(五)因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等发生的争议;
(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劳动争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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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申请劳动仲裁流程包括什么
1、申请劳动仲裁的流程包括:先提出仲裁申请,提交相关的材料;然后由仲裁委员会决定是否受理;
2、在受理的,再开庭进行审理;最后依法作出裁决。如果不予受理的,则作出书面的.决定,并将决定书送达给当事人。
3、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
第二十八条 申请人申请仲裁应当提交书面仲裁申请,并按照被申请人人数提交副本。
第三十条 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受理仲裁申请后,应当在五日内将仲裁申请书副本送达被申请人。
第三十八条 当事人在仲裁过程中有权进行质证和辩论。质证和辩论终结时,首席仲裁员或者独任仲裁员应当征询当事人的最后意见。
第四十二条 仲裁庭在作出裁决前,应当先行调解。
调解达成协议的,仲裁庭应当制作调解书。
调解书应当写明仲裁请求和当事人协议的结果。调解书由仲裁员签名,加盖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印章,送达双方当事人。调解书经双方当事人签收后,发生法律效力。
调解不成或者调解书送达前,一方当事人反悔的,仲裁庭应当及时作出裁决。
二、提请劳动仲裁提交材料的规定
(一)《劳动仲裁申请书》包括以下内容:
1.劳动者的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民族、身份证号、住址、联系电话。
2.用人单位的名称、单位地址、法定代表人姓名、职务。
3.仲裁请求和所根据的事实、理由。
4.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住所。
5.右下角,落款申请人名字和日期。
(二)应提交的全部材料包括:
1.劳动争议仲裁申请书,二或三份:
2.本人身份证复印件一份;
3.相关证据及证据清单一份(证据根据申请仲裁的事项各有不同)。
4.申请人系用人单位的,交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5.有委托代理人的,提交授权委托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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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如何申请劳动仲裁
申请人申请仲裁应当向劳动合同履行地或用人单位所在地劳动仲裁委员会提交书面仲裁申请,并按照被申请人人数提交副本。
仲裁申请书应当载明下列事项:
(1)劳动者的姓名、性别、年龄、职业、工作单位和住所,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
(2)仲裁请求和所根据的事实、理由;
(3)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住所。
书写仲裁申请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申请,由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记入笔录,并告知对方当事人。
二、劳动仲裁流程
提交申请书:当事人申请仲裁,应当提交书面仲裁申请书,并按照被申请人数提交副本。
仲裁委员会应当自收到仲裁申请之日起五日内作出受理或者不予受理的决定。仲裁委员会决定受理的,应当自作出决定之日起五日内将申诉书副本送达被申请人。决定不予受理的,应当说明理由。
开庭审理:仲裁庭应当于开庭的五日前,将开庭日期、地点书面通知双方当事人。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或者未经仲裁庭同意中途退庭的,对申请人按照撤诉自理,对被申请人可以做缺席裁决。
仲裁调解:仲裁庭处理劳动争议应当先行调解,在查明事实的基础上促使当事人双方自愿达成协议。调解达成协议的,仲裁庭应当根据协议内容制作调解书,调解书自送达之日起具有法律效力;调解未达成协议的,仲裁庭应当及时裁决。
仲裁裁决:仲裁庭裁决劳动争议案件,应当自劳动仲裁委员会受理仲裁申请之日起四十五日内结束。案情复杂需要延期的,经批准可以延期并书面通知当事人,延长期限不超过十五日。仲裁庭裁决后应当制作仲裁书送达双方当事人。当事人对仲裁裁决不服的,自收到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期满不起诉的,裁决书即发生法律效力。